近日,据有关资料报道显示,目前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希望工作能自由,所以很多人开始选择创业。创业的过程中,首要工作就是要注册营业执照。然而大多数人都没有注册过营业执照,不知道具体流程和核名的相关事宜。今天就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注册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名称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如北京】+字号+行业特点【如科技/商贸】+组织形式【如有公司】 二、企业核准名称可排列顺序 1)行政区划 + 字号 + 行业特点 + 组织形式 2)字号 + 行业特点 + 行政区划 + 组织形式 3)字号 + 行政区划 + 行业特点 + 组织形式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1、国家工商总局管辖情况: 若是在名称中出现以下情况:需要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核准登记。 1)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2)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2、市工商局管辖范围: 内资企业管辖范围: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不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市局注册企业的改制登记);已在市局登记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3)股份有限公司; 4)企业集团; 5)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登记注册代理、旧机动车经纪、期货经纪、投资基金、人才中介服务、征信、煤矿、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 6)汽车交易市场专营企业以及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其他类市场专营企业; 7)西客站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企业。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企业; 9)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 10)市局认为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 市局负责登记下列外商投资企业: 1)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不含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在市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到500万美元以下的; 2)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外资合伙企业; 4)市工商局决定应当由其登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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