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4日讯(记者陈延鹏通讯员王英超)23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撤销行政审批办,推行简政放权的注册官登记制度,成功化解多宗难题。
据了解,注册官制度明确由公司注册官独立行使受理、审查和核准权,在事权规定范围内“一人办理、全程服务、一办到底、终身负责”。公司注册官在作出企业登记决定时,须在出具的法律文书上签署姓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按照制度等有关规定接受管理、监督和考核。
据统计,市工商局实行注册官登记制度后,通过考核获得“公司注册官”资格的有55人,获得“三级公司注册官”资格的有36人,获得“二级公司注册官”资格的有6人。注册官登记制度成效明显,仅2015年,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业务办结速度平均提升了50%,并成功解决改革前遗留下来的注册难题9宗。因此,荣获“海口市政务中心2015年度窗口先进单位一等奖”“海口市201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秀单位”等多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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