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业务范围
名称核准
工商登记
企业增资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税务登记
银行开户
办理外贸业务(进出口权证)
变更转让
工商年检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85号华荣大厦1610室,(新街口中心大酒店后门)地铁新街口金陵饭店6号出口上来50米即到公司。
热线:13951958850(24小时)
电话:
邮编:210005
邮箱:admin@yycaiwu.cn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浅谈工商注册时对公司法人的基本要求
   
浅谈工商注册时对公司法人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6/6/20  访问次数:651
  随着《公司法》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所以今天小编就深入的讲述一下常州工商注册时对公司法人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
  3、港、奥、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文及繁体中文需要翻译成简体中文
  4、18周岁至今的简历(不能间断)
  5、一寸免冠证件照片(黑白均可)
  6、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一)通缉犯、服刑犯。
  (二)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
  (三)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六)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上一篇: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业务大力发展的必要性浅析
下一篇: 商标注册公司及顾问该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