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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证明今起“立等可取”
发布时间:2016/4/27  访问次数:219

  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出公告,决定从今天起改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方式,实施新的措施。

  这份昨天发出的《关于改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方式的公告》表示,由于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量激增和后续邮寄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商标局出具该证明的周期延长。为更好地向申请人提供服务,商标局决定改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方式。

  改进措施包括: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即可办理;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立等可取;通过邮寄办理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商标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寄出;费用比照档案查询规定,不予收取。D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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